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直機關各單位:
為推動長株潭經濟一體化進程,加快長沙城市化步伐,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促進全市經濟社會的更快發展,把長沙建設成為現代化的區域性中心城市,特就外地人口(含市轄各縣(市)人口)遷入本市市區辦理常住戶口有關問題作如下通知:
一、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外地人口,準予遷入本市市區辦理常住戶口:
(一)具有株洲、湘潭兩市市區戶口,在我市市區就業,并有固定住所的;
(二)在我市市區就業并有中專以上學歷的;
(三)本市或外地遷入高新技術企業在核定用人規模內聘用的人員;
(四)在本市市區購買住房面積達60㎡以上的購房者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五)在本市市區投資興辦實業的,按年納稅額每2萬元落戶1人的標準辦理。
凡符合上述(一)至(三)款條件的,須由組織、人事、勞動等部門按規定辦理工作調動或錄用登記以及社會保險手續后方能辦理入戶手續。
二、簡化辦理入戶手續的程序。為了提高辦事效率,方便人民群眾,建立聯合辦公制度。市人口管理辦公室、市公安局、市糧食局要確定專人到市政府指定的地點聯合辦公,實行一條龍服務,一站式管理,一張票收取工本費。凡符合入戶條件的,要做到隨到隨辦。入戶人員憑市聯合辦公室的入戶憑證直接到公安派出所和糧站辦理戶口和糧食登記手續。
三、為提高市民文明素質,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優化城市環境,由市人口管理辦公室在辦理戶口手續時,負責贈送《市民文明手冊》并由各區負責每季度辦一次新入戶成員的市民文明行為教育學習班。
二○○○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