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高新區促進服務外包、電子商務、動漫游戲產業發展暫行辦法
為進一步推進國家創新型科技園區建設,充分發揮長沙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在創新引領發展方面的重要作用,實現產業要素高端化,促進產業集群化,推動服務外包、電子商務、動漫游戲等現代服務業的發展,根據國家關于鼓勵發展現代服務業的產業政策,結合長沙高新區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將服務外包、電子商務、動漫游戲等現代服務業列入長沙高新區產業發展總體規劃,予以重點引進和培育。
第二條 由長沙高新區管委會財政每年安排2000萬元的服務外包、電子商務、動漫游戲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并可根據產業發展和財政收入的增長情況適時調整,與國家、省、市相關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配套使用,用于支持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注冊管理及稅務征管關系均在長沙高新區范圍內,從事服務外包、電子商務、動漫游戲的優勢企業及人才引進培訓、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市場拓展、專項招商、企業資質認證等項目。
第三條 本辦法鼓勵高新區企業發展離岸服務外包,積極促進在岸服務外包,支持企業開展信息技術外包(ITO)、業務流程外包(BPO)和知識流程外包(KPO),以及為服務外包產業發展提供支撐的專業技術培訓服務等;鼓勵電子商務企業大力發展電子商務平臺業務,支持企業利用本地電子商務平臺進行電子商務活動;鼓勵動漫游戲企業大力發展原創動漫產業,支持企業開展動漫產品研發、運營、衍生產品設計、銷售、出口等。
第四條 為服務外包、電子商務、動漫游戲企業提供完善的基礎設施和生活配套服務。完善園區通信設施,提供高質量的數據通信服務,鼓勵電信運營商增加帶寬、優化數據流向,提供高效、穩定、多元化的網絡服務;進一步完善園區城市功能,優化公共交通服務,為企業高端人才提供便利的商住、文體和生活配套服務。
第二章 重點扶持對象
第五條認定從事服務外包企業的基本條件:
(一)在高新區注冊經營,稅務征管在高新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主營業務符合本辦法第三條的規定,有長期穩定的服務外包合同及收入證明,有固定的辦公場所,企業到位注冊資本10萬元以上,員工總數不低于10人。
(三)有離岸服務外包收入,或與多個第三方簽訂大量長期穩定的標準化服務外包合同并實際執行的。
(四)按要求按期提交報表,每年定期接受年審。
(五)從事離岸服務外包業務的企業應按要求定期登錄商務部《服務外包及軟件出口信息管理系統》填報相關數據。
(六)其他相應的認定材料。
自主知識產權純軟件(含IC設計)出口及服務外包業務培訓機構可視同服務外包企業享受本規定相關政策。
第六條 認定培訓機構的基本條件:
(一)在高新區注冊經營,稅務征管在高新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具有服務外包或動漫游戲人才培訓的從業資格,符合條件的場地、設施、專業教材和師資力量。
(三)具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和合格的財務管理人員。企業培訓收入占總收入的70%以上。
(四)按要求按期提交報表,每年定期接受年審。
(五)其他相應的認定材料。
第七條 認定電子商務企業的基本條件:
(一)在高新區注冊經營并辦公,稅務征管在高新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電子商務業務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60%以上,且年收入不低于500萬元。
(三)具有從事電子商務業務所需的技術裝備和工作場所。
(四)企業產權明晰,管理規范,守法經營,按要求按期提交報表,每年定期接受年審。
(五)其他相應的認定材料。
第八條 認定動漫游戲企業的基本條件:
(一)在高新區注冊經營,稅務征管在高新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動漫游戲企業經營動漫游戲產品的主營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60%以上。
(三)動漫游戲產品的研究開發經費占企業當年營業收入30%以上;從事動漫產品開發或運營服務的專業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60%以上。
(四)具有從事動漫游戲產品開發或相應服務等業務所需的技術裝備和工作場所。
(五)企業產權明晰,管理規范,守法經營。按要求按期提交報表,每年定期接受年審。
(六)其他相應的認定材料。
第三章 運營成本支持
第九條對在長沙高新區麓谷園區孵化器、加速器及其他商務樓宇內租賃辦公用房的服務外包、電子商務、動漫游戲企業,給予相當于實際房租費用40%的補貼。
對在長沙高新區麓谷園區孵化器、加速器及其他商務樓宇內租賃辦公用房的服務外包、動漫游戲培訓機構,給予相當于實際房租費用40%的補貼。
獲得以上房租補貼的相關企業,必須符合以下規定:
(一)租賃的辦公用房不包括居民住宅,必須為高新區管委會認可的合法經營場所。
(二)實際房租費用指按麓谷園區商務樓宇出租單位對外公布的租賃費、物業管理費、中央空調使用費之總和,房屋租賃費不超過當地市場指導價格。
(三)補貼標準按照人均不超過10M2(含10M2)進行核算,如已享受其他形式的房租補貼且補貼額度低于此標準的,按此標準執行。
(四)單個企業累計獲得上述補貼最高不超過200萬。
第十條 支持服務外包、電子商務、動漫游戲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對在長沙高新區麓谷園區內建設服務外包、電子商務、動漫游戲公共服務平臺、購買大型設備,且上述平臺或設備開放運營或接入長沙軟件園公共服務平臺的,給予其相當于新增固定資產投入10%的資金支持。單個項目所獲資金支持最高不超過50萬。
第十一條 對在長沙高新區麓谷園區內經營的服務外包、電子商務、動漫游戲企業,提供使用互聯網數據專線補貼。使用5M以上(含5M)由園區提供的獨享互聯網接通數據專線的,給予每年實際支出費用的40%、總金額不超過30萬元的補貼。
對于使用長沙高新區麓谷園區服務外包、電子商務、動漫游戲等公共服務平臺的企業,給予每年不超過實際支出費用的40%、總金額不超過30萬元的補貼。
第十二條 鼓勵服務外包初創型企業發展。每年從專項資金中列支一定數額資金由軟件園有限公司根據需要承建服務外包工位,對于新辦小規模初創型企業提供部分免費工位,進行動態管理,企業達到一定規模后再自行租房。具體實施細則由長沙高新區軟件園另行制定。
第十三條 財稅支持。對符合本辦法第五、第六和第七條規定的服務外包企業、培訓機構和電子商務企業,自企業納稅之日起的第一、第二和第三年度給予企業納稅高新區財政實得部分40%的獎勵。若企業自進入長沙高新區五年內在區內達到購地或購買辦公用房條件的,再給予企業第四、第五年度納稅的高新區財政實得部分40%的獎勵。
對符合本辦法支持條件的動漫游戲及培訓企業,在長沙高新區年納稅額超過到30萬元(含30萬)以上的,自企業納稅之日起的第一、第二和第三年度給予企業納稅高新區財政實得部分50%的獎勵。若企業自進入長沙高新區五年內在區內達到購地或購買辦公用房條件的,再給予企業第四、第五年度納稅的高新區財政實得部分40%的獎勵。
第四章 引進和培育人才
第十四條 鼓勵企業開展內部培訓。對委托具備資質的專業培訓機構開展對在本企業從事服務外包工作一年以上、簽訂2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核心崗位員工進行專業技能培訓的企業,按照企業當年新增培訓員工數(每個企業每年不超過500人次),每人最高不超過2000元且不超過實際支出培訓費的30%, 對委托高新區內培訓機構開展符合以上條件的培訓,其補貼標準為每人最高不超過4000元且不超過實際支出培訓費的50%,該項補貼按每個人實際培訓費逐個核定,本辦法實施期內不重復補貼。
第十五條 鼓勵培訓機構開展職業培訓。經培訓后通過服務外包專業知識和技能考核,并與高新區內的服務外包企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具有中專、職高及以上學歷的人數,按每人500元的標準給予培訓機構定額培訓獎勵。經培訓后獲得由國家文化部或國家人力和社會保障部門頒發的動漫游戲資質證書,并與高新區內的動漫游戲企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按每人500元的標準給予培訓機構定額培訓獎勵。
第十六條 購房獎勵。對符合本辦法支持的服務外包、電子商務和動漫游戲企業投資者(投資額占公司股本30%以上)或董事長,在麓谷園區首次購買第一套房的,其購房前三年度或后三年度個人所得稅長沙高新區財政實得部分的80%獎勵給本人,獎勵額不超過房價;企業年入庫稅額每增加100萬元,增加一個購房指標,購房指標由企業董事長、總經理認定落實到人。單個企業購房指標每年最多不超過10個。
第五章 鼓勵市場拓展
第十七條 鼓勵企業發展出口業務。對具有出口業務的企業,以海關統計或外匯管理出口結匯統計作為依據,以其上年度出口額(包括海關出口和網上出口)數據為基準,新增出口額部分按每1美元獎勵人民幣0.1元,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無上年度基數的按當年實際出口額50%計算獎勵。
第十八條 鼓勵服務外包、電子商務、動漫游戲企業加強對外交流與合作。經管委會事前審核、參加境外國際招商推介會以及專業展會的企業,給予不超過50%展位費補貼,金額不超過30萬元,且不超過國家、省、市補貼金額后的差額;50%往返國際機票(經濟艙)補貼且不超過國家、省、市補貼后的差額,每家企業每次最多可補貼兩人次。
對企業承擔經管委會事前審核批準的具有全國性影響力的活動,一次性給予不超過50 萬元的獎勵。
第十九條 鼓勵企業依法設立境外研發中心、接單中心與運營維護機構。對經商務部門批準并報長沙高新區商務局備案設立境外研發中心、接單中心與運營維護機構的企業,憑外包業務結算單給予其境外自用辦公場地的租金10萬元的定額獎勵,每個境外國家或地區僅限一次。
第六章 支持技術創新和技術改造
第二十條 鼓勵企業申請相關的國際認證。對獲得開發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認證、開發能力成熟度模型(CMM)認證、人力資源成熟度模型(PCMM)認證、信息安全管理標準(IS02700l/BS7799)認證、IT服務管理(IS020000)認證、服務提供商環境安全性(SAS70)認證的企業,每項認證給予不超過認證費用的50%、單個企業總金額不超過50萬元的獎勵,且不超過國家、省、市補貼后的差額。對于其他不在本條款內的同等水平或級別認證,經管委會審定認可后,可參照本條款進行獎勵。
第二十一條 鼓勵企業申請知識產權。對企業申請取得版權登記和專利授權的費用可實行全額補貼,單個企業補貼金額不超過30萬,且不超過國家、省、市補貼金額后的差額。
第七章 加強監督管理
第二十二條 成立長沙高新區促進服務外包、電子商務、動漫游戲產業發展領導小組,由管委會主要領導任組長,有關委領導任副組長,商務局(招商合作局)、經濟發展局(知識產權局)、統計局、財政分局、信息產業園、長沙軟件園發展中心等有關部門和單位主要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制定和調整促進服務外包、電子商務、動漫游戲產業發展的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服務外包、電子商務、動漫游戲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承擔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三條 按照“政府引導、企業自愿、誠信自律、促進發展”的原則,組建長沙高新區服務外包、電子商務、動漫游戲行業機構,加強行業管理,促進企業橫向溝通與協調,維護行業利益,參與制定和完善政策和行業規范。
第二十四條 建立反映服務外包、電子商務、動漫游戲發展特點的統計指標體系,逐步完善統計制度,為更好地促進長沙高新區服務外包、電子商務、動漫游戲產業發展提供決策依據。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所涉及的專項資金和補貼的申報和審批程序:
(一)軟件園發展中心負責受理并初審服務外包、電子商務、動漫游戲企業申報材料;
(二)商務局(招商合作局)對服務外包、電子商務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復審,必要時組織現場考察核實;
軟件園發展中心對動漫游戲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復審,必要時組織現場考察核實;
(三)商務局(招商合作局)、軟件園發展中心將審核意見報領導小組辦公會審定。
(四)財政分局根據領導小組辦公會決議辦理資金和補貼撥付手續。
(五)上述各部門每年一季度集中受理前一年度的各類補貼申報,特殊情況經領導小組專題會議同意,可另行確定申報時間。
第二十六條 明確獎勵扶持層次。上年度離岸外包合同執行額100萬美元以下的服務外包企業享受第三、四、五、六章支持資金額度80%的資金補貼。
新辦服務外包企業及上年度離岸外包合同執行額100萬美元至1000萬美元的服務外包企業享受第三、四、五、六章支持資金額度100%的資金補貼。
上年度離岸外包合同執行額1000萬美元以上的服務外包企業享受第三、四、五、六章支持資金額度120%的資金補貼;呼叫中心坐席達到1000個以上的企業享受第三、四、五、六章支持資金額度120%的資金補貼。
本辦法中第十二、十三、十六和十八條不適用于本條款。
第二十七條 本暫行辦法所涉及的補貼資金額度,最高不超過國家和省、市政府對該項目補貼后的余額。企業同一項目同時符合本辦法的優惠政策和高新區其他優惠政策的,執行較優惠的政策,不重復享受。
享受落戶專業園區、孵化器有關優惠政策的有關項目,且該專業園區、孵化器已充分享受高新區管委會給予優惠政策的,不再享受本辦法優惠政策。
已享受購地優惠的企業(含全資或控股關聯公司),不再享受本辦法第九條和第十三條政策支持。
第二十八條 在申報本辦法所涉及的專項資金和補貼過程中,提交虛假證明材料的企業,一經查實,管委會將追回發放的所有補貼,取消該企業在高新區內申報其他支持政策的資格。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暫行辦法自2011年1月1日起實施,原長沙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長沙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促進服務外包產業發展的暫行辦法》長高新管發〔2010〕10號同時廢止。
第三十條 本暫行辦法由長沙高新區管委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