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條件:
(1)企業(單位)與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按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并為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2)企業應符合工信部聯企業〔2017〕213號文件規定的小微型企業劃分標準,即屬于小微企業;
(3)招用了離校兩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
(4)畢業年度的高校畢業生指在畢業的自然年度內未實現就業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畢業生。
2、申請流程:
攜帶上一年度審計報告等有關材料原件進行資格認定,然后將申報材料提交至長沙高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招聘與就業培訓處。(小微企業開戶材料附后)
3、申請材料:
小微企業資質申請通過后可以進入企業申報模塊進行申報,具體操作可以依照企業社保補貼操作手冊進行系統申報。申請材料附后,請按照相關指南準備對應材料。
辦公地點:長沙市岳麓區人民政府7棟414辦公室
聯系電話:89755243
附件:小微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社保補貼辦事指南(202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