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外國人工作管理,實現工作許可、簽證與居留的有機銜接,建立標準統一、程序規范的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制度,國務院審改辦決定將“外國人入境就業許可”和“外國專家來華工作許可”整合為“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 2017 年 4 月 1 日起在全國實施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制度。根據《國家外國專家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外交部、公安部關于全面實施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制度的通知》(外專發[2017]40號)、《國家外國專家局關于印發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服務指南(暫行)的通知》(外專發[2017]36號)、省人社廳《關于實施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的通知》(湘人社函[2017]68號)精神,為做好我市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實施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4月1日起,我市全面停止受理新的《外國專家來華工作許可》和《外國人就業許可》,在此之前已預審通過的以上兩類行政許可申請依照舊的相關規定完成審批并簽發相應的許可證件。申請新辦《外國人工作許可通知》、《外國人工作許可證》及延期原《外國專家證》和《外國人就業證》請到國家外國專家局網站“外國人來華工作管理服務系統” (http://fwp.safea.gov.cn)辦理,申請變更、注銷、補遺原《外國專家證》、《外國人就業證》繼續按原有方式和渠道辦理。
二、自2017年7月1日起,我市全面終止受理審批《外國專家來華工作許可》和《外國人就業許可》申請,全面停止簽發上述兩類行政許可相關證件。對于已獲得上述兩類行政許可但尚未入境的外國人,其聘用單位應敦促其盡快到我駐外使領館辦理簽證。外國人工作許可及所有相關證件的新辦、延期、變更、注銷、補遺等業務請到國家外國專家局網站“外國人來華工作管理服務系統” (http://fwp.safea.gov.cn)辦理。
三、現行有效期內的《外國專家來華工作許可證》、《外國人就業 許可證書》和《外國專家證》、《外國人就業證》繼續有效。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持有效期在 6 個月以上的《外國專家證》和《外 國人就業證》的,在線填寫申請表后,可自愿換領《外國人工作許 可證》,有效期不變。
四、根據國家“兩證合一”工作的安排,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業務更換系統。請用人單位到國家外國專家局網站“外國人來華工作管理服務系統”(新系統)(http://fwp.safea.gov.cn)注冊并完善資料。有關注意事項如下:
1、用人單位登錄“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管理服務系統”(新系統)時用戶名采用“外國專家來華工作許可管理系統”(現系統)中的組織機構代碼證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密碼為原密碼(用人單位初始實名登記注冊時設定的密碼)。如果用人單位不知道組織機構代碼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可以前往“外國專家來華工作許可管理系統”(現系統)查詢。查詢組織機構代碼為空的用人單位,需要在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管理服務系統(新系統)重新注冊。
2、用人單位登錄“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管理服務系統”(新系統)后,應當完善相關資料,單位完善資料審核通過后,方可辦理正常的相關業務,未審核通過的用人單位不能辦理相關業務。用人單位完善信息時請從系統打印單位信息注冊表,加蓋單位公章后上傳新系統。
3、 如果用人單位之前未使用“外國專家來華工作許可管理系統”(現系統)注冊,可以直接在“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管理服務系統”(新系統)注冊,注意新單位所在行政區域只選擇湖南省,不用再選擇后面的市、區。
請外國人聘請單位相互轉告,認真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