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區各企業:
為促進我區企業引進高層次創新人才,不斷提高技術創新水平與核心競爭力,現就我區優勢企業申報建立湖南省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協作研發中心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凡在區的優勢企業、從事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的事業單位均可申報。
二、申報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協作研發中心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二)建有專門的科技研究開發機構,具有一支研究開發水平較高的高層次技術人才隊伍,能夠提出具有較高水平或較好市場發展前景的科研課題、合作項目。
(三)經營管理狀況良好,有較好的經濟效益,能為合作項目的研究開發和研發中心的建設管理提供必要的經費。并能夠為博士后研究人員提供較好的后勤保障。
(四)企業領導具有較強的科教興企、人才強企的意識,重視科技人才工作,對開展博士后科研工作有迫切要求,能夠為博士后研究人員提供較好的后勤保障。
三、申請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協作研發中心,應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一)《關于建立湖南省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協作研發中心的申請報告》。
(二)《湖南省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協作研發中心申報表》。
(三)申請材料附件:包括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和高校流動站的合作協議或合作關系證明、擬進站博士后具體情況介紹、在研項目具體情況介紹;可說明企業產品或技術項目的證明文件(如技術報告、鑒定證書、檢測報告、用戶使用報告、獲獎證書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證書(限高新技術企業提供);與企業有關的其他資料(如列入國家或省市計劃的有關批準文件、環保證明、擬定的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協作研發中心建設管理辦法等)。
四、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協作研發中心在我省享有與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同等的權利與義務。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協作研發中心與合作方可以申報我省博士后科研項目經費資助;博士后研究人員可以申報我省博士后研究人員日常經費資助,協議雙方任何一方均可作為資助經費申報主體。
五、有關要求
(一)各申報單位要認真學習政策,明確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協作研發中心的申報條件、相關要求和管理制度,明確設站后要定期評估,評估不合格的將撤消設站資格等情況,認真準備材料,嚴格把關,確保質量,嚴禁弄虛作假。
(二)請各有關單位于2014年4月30日前,將設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協作研發中心的申請報告(報告單獨裝訂,一式三份,加蓋公司行政章)、《申請設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報批表》及相關證明材料(材料要求裝訂規范,目錄明晰,一式三份,加蓋公司行政章,附電子文檔)報送高新區管委會710室,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肖小兵 88995125 15084880649
長沙高新區組織人事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