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職工職業技能培訓政策
(服務專員:周曉宇 電話:88903128)
一、企業職工崗位技能提升培訓
(一)培訓對象:與長沙行政區域內的企業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企業在職職工。
(二)培訓范圍:《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中第四、五、六大類,且出臺了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的職業(工種)和經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公布的專項職業能力考核項目。
(三)政策依據:
1、《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湖南省職業技能培訓補貼實施辦法>的通知》(湘人社發〔2018〕78號);
2、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南省財政廳《關于明確湖南省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標準的通知(試行)》(湘人社規〔2022〕16號)
3、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南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關于印發穩崗位提技能保就業十六條措施的通知》(湘人社規〔2022〕19號)
(四)培訓主體:由企業依托所屬職工培訓中心或委托具有相關辦學資質的職業院校、技工院校、民辦職業培訓機構(以下簡稱“職業培訓主體”)組織開展。
(五)補貼標準:
1、“三高四新”戰略重點類職業(工種):補貼標準為五級1550元(初級工)、四級1850元(中級工)、三級2400元(高級工)、二級2700元(技師)、一級3200元(高級技師)。
2、吸納和穩定就業重點類職業(工種):補貼標準為五級720元(初級工)、四級1200元(中級工)、三級1750元(高級工)、二級2000元(技師)、一級2300元(高級技師)。
3、農村技能人才培養重點類職業(工種):補貼標準為五級560元(初級工)、四級1000元(中級工)、三級1330元(高級工)、二級1500元(技師)、一級1800元(高級技師)。
4、其他類職業(工種):屬于實施補貼的職業(工種)范圍、但不屬于上述三類職業(工種)的其他類職業(工種),不論等級均按500元的標準進行補貼。
5、專項職業能力考核項目:按照所屬的職業(工種)對應上述四種類別職業(工種)給予700元、500元、400元、300元的培訓補貼。
(六)培訓實施:企業職工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實行實名制管理,從開班備案、結業考核、資金申請到撥付全過程網上經辦。企業職工崗位技能提升培訓補貼和失業保險參保職工技能提升補貼不能同時享受。
1、開班申請。具有資質的職業培訓主體提前10個工作日向培訓班所在地人社部門提交申請,申請材料按照長人社發〔2019〕26號文件要求執行。未經網上開班備案的,不予補貼。
2、培訓要求。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初級、中級班按照每班不超過50人的標準組織培訓,高級工培訓每班不超過40人,技師及高級技師培訓原則上按照每班不超過30人的標準組織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每天按7個標準學時計算,每個學時為45分鐘,其中實際操作技能訓練學時一般不得少于總學時的60%。職業培訓主體須使用符合國家職業標準的教學計劃、教學大綱和教材。職業培訓主體應規范和優化職業(工種)的培訓學時、培訓內容和培訓方式,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確保培訓質量和效果。職業培訓主體須安裝移動遠程視頻監控系統,并可實現培訓過程的實時監控和攝像。職業培訓主體加強對參培學員的管理和考核,實行培訓學員每日簽到制,對上課學時達不到規定課時80%的學員不得安排結業考核。
3、培訓后職業技能評價。職業培訓主體按規定學時完成培訓后,須及時組織學員參加相應的考核鑒定。高級工及以下的職業培訓,在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內的職業(工種),須憑職業資格證書申請培訓補貼;本市州已實施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的職業(工種),須憑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申請培訓補貼;其它職業(工種),憑經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辦班備案并統一編碼的《培訓合格證書》申請培訓補貼。技師和高級技師培訓補貼須憑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申請培訓補貼。
(七)資金申請、審核和撥付
職業培訓主體向培訓班所在地人社部門提交培訓資金申請。申請資料按照長人社發〔2019〕26號文件要求執行。人社部門在受理申請后,應及時完成審核并在相應網站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由人社部門撥付補貼資金。
二、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
(一)培訓對象:與企業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參加并正常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費的企業一線技能崗位新招用和轉崗人員,以及應用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的從業人員。
(二)政策依據:
1、《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南省財政廳關于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的實施意見》(湘人社發〔2019〕29號)
2、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南省財政廳《關于明確湖南省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標準的通知(試行)》(湘人社規〔2022〕16號)
(三)補貼標準:以中級技術工人為培養目標的每年按4000元/人的標準補貼,以高級技術工人為培養目標的每年按6000元/人的標準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四)培養目標:學徒培養內容由各企業結合崗位需求確定,以培養中、高級技術工人為主。以培訓中級工為主的,培養期限為1年,每學年學習課程不得少于5門,學習總課時不得少于500學時;以培養高級工為主,培養期限為2年,每學年學習課程不得少于6門,學習總課時不得少于650學時,嚴禁培訓班學員中途插班或中途退學(除不可抗力因素外)。
(四)培訓主體及模式: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由企業依托所屬職工培訓中心或委托具有辦學資質的社會各類職業培訓機構或由大中專院校(含職業院校、技工院校)組織開展。采取企校雙師帶徒、工學交替培養、脫產或半脫產等模式共同培養學徒。
(五)經辦部門: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由長沙市人社局負責受理、審核、監督。
(六)培訓實施:新型學徒制培訓實行實名制管理,從企業需求申請、開班備案、結業考核、培養驗收、資金申請到撥付全過程網上經辦。
1、辦班備案。企業和培訓機構到市人社局辦理新型學徒培訓辦班申請,經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開班。未經網上開班備案的,不予補貼。辦班備案需提交以下資料:《湖南省新型學徒制企業需求申報表》、《湖南省企業新型學徒培養辦班申請備案表》;企業與培訓機構簽訂的合作培養協議及培訓計劃;培訓機構辦學許可或培訓資質證復印件;《湖南省企業新型學徒制學員花名冊》;企業與學徒簽訂的培養協議;參培人員勞動合同復印件和參保繳費記錄。
2、培訓管理。培訓機構要加強對參培學員的管理和考核,實行培訓學員每日簽到制。每學年培訓結束,企業和培訓機構需向市人社局報送培訓過程有關記錄資料,其中,培訓視頻資料不少于10次,學員培訓簽到記錄資料不少于20次。培訓完成后,培訓機構應按班次整理歸檔培訓檔案和教學檔案,至少保存三年,以備查驗。市人社局定期或不定期對培養過程監督檢查,督查過程中應核實每位培訓學員的身份信息。
3、結業考核。企業和培訓機構按培養計劃完成培訓任務后,須及時組織所有學員參加相應的鑒定和結業考核,經鑒定或考核合格的,可獲得相應證書。
(1)參加在《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內的職業(工種) 培訓的學員,應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和《湖南省企業新型學徒制培養合格證書》(以下簡稱《培養合格證書》)。
(2)參加由國家和省公布實施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的職業(工種)培訓的學員,應取得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和《培養合格證書》。
(3)參加其他職業(工種)培訓的學員,應取得《培養合格證書》。結業考核由企業和培訓機構自行組織,包括理論考試和實際操作考核。結業考核結束后的5個工作日內,企業和培訓機構應提交結業考核結果包括考場負責人、考場學員簽到冊、考試試卷、考試成績等,由市人社局確認后,上網生成《培養合格證書》?!杜囵B合格證書》由培訓機構按照省人社廳規定的模板自行印制,并按要求發放。
4、審核驗收。企業和培訓機構在完成培養任務后,向市人社局提交《湖南省企業新型學徒培養驗收申請表》和《湖南省企業新型學徒培養合格人員花名冊》,由市人社局組織審核驗收。
(七)資金申請、審核和撥付
1、培訓補貼資金預支申請。
(1)經市人社局審核備案后列入學徒培養計劃的,由參培學員所在企業向市人社局提交補貼資金預支申請,并提供以下資料:《湖南省企業新型學徒培養補貼資金預支申請審核表》、企業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等憑證材料;
(2)經市人社局審核后,向市財政局提出資金撥付方案;
(3)市財政局根據方案安排資金,由市人社局按規定向企業預支培養補貼資金總額的50%。
2、培訓補貼資金余款申請。
(1)學徒培養期滿并經驗收合格的,由合格學員所在企業向市人社局申請撥付學徒培訓補貼余款,并提供以下資料(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培訓合格證書可依托信息管理平臺與省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共享信息,不再要求提供紙質證書):《湖南省企業新型學徒培養驗收申請表》、《湖南省企業新型學徒培養合格人員花名冊》、《湖南省企業新型學徒制培養補貼余款申請審核表》、培訓機構出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等符合財務管理規定的憑證。
(2)市人社局進行審核,并在市人社局官網進行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后,將撥付方案報市財政局。
(3)市財政局安排補貼余款,由市人社局按規定撥付到企業。
三、失業保險參保企業在職職工技能提升補貼
(一)申領對象和條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在職職工,均可申領技能提升補貼:
1、依法參加失業保險,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含12個月)以上的企業在職職工;
2、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
(二)補貼標準:
1、職工取得初級(五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為1000元;職工取得中級(四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為1500元;職工取得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為2000元;
2、職工取得的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屬于我省技能崗位緊缺職業(工種)的,補貼標準按本辦法規定標準上浮10%執行。緊缺職業(工種)以省人社廳發文公布的職業(工種)為準。
3、同一職業(工種)同一等級只能申請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補貼。
(三)申領材料
1、在職參保職工《長沙市技能提升補貼個人申請表》;
2、本人《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3、本人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復印件;
4、本人社會保障(銀行)卡復印件。
(四)辦理程序
1、申請。職工在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登記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在市本級失業保險參保職工到長沙市人社局2樓服務大廳失業保險27號窗口或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C40失業保險經辦窗口申領技能提升補貼并提交相關資料。長、望、瀏、寧的參保職工至對應參保地經辦機構申領辦理,逾期不予受理。
2、審核。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受理職工技能提升補貼申請后,全程審核時間不超過10個工作日。審核不通過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及時告知申請人不通過原因。
3、發放。申請人審核通過后,當月名單于次月1日在市人社局官網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無異議的,相關補貼于次月15日撥付到申請人提供的個人賬戶上。
(五)注意事項
1、職工申領技能提升補貼,其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應在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全國聯網查詢系統進行查詢。
2、跨統籌地區轉入職工的同一證書如在轉出地經辦機構已享受技能提升補貼,則不能重復享受。
3、職工的同一證書如已享受崗位技能培訓補貼的,則不能再次享受失業保險參保職工技能提升補貼。
四、長沙市企業職工培訓中心認定
(一)申請條件:注冊地在長沙行政區域內企業。從業人員一般應在1000(含)人以上,且年營業收入在1億(含)元以上。少數特殊工種、新業態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認定標準。有明確的名稱、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安排專項經費。企業應有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的培訓場所。培訓場所一般應達到500平方米以上,并具有滿足教學和技能訓練需要的教學、實習、實驗設施和設備。企業職工培訓中心應建立專職培訓機構,并設置專職培訓管理人員;還應根據其所申報的培訓職業(工種),聘任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結構合理的專兼職教師隊伍。
(二)申請材料:關于設立企業職工培訓中心的申請報告;《長沙市企業職工培訓中心設立審批表》;企業職工培訓中心管理制度;教學管理人員和專兼職教師的身份證復印件、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工作經歷證明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培訓和實習場地、設施設備證明文件;教學計劃、教學大綱和相應的培訓教材,其他能夠證明其具有辦學能力的材料;機構成立文件,負責人聘任文件。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企業從業人員人數、年營業額證明材料。
(三)認定程序:
1、企業申請。企業按規定備齊有關材料,提交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專家評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或委托由有關專家組成的評審小組,對企業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培訓可行性進行考察評審,提出客觀、公正的書面評審意見。
3、認定批復。符合條件的,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給予正式批復,同意其開展企業內部職工職業技能補貼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