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區企業及個人:
按照《湖南省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工作規范》要求,結合長沙高新區實際,本中心對檔案調入服務指南進行了修改,對存檔需提供的資料進行規范,取消了原需提供的存檔證明和同意調出函,但需按要求提供《長沙高新區流動人員登記表》(檔案調出單位及現聘用單位需簽署意見并蓋章)。
新的服務指南已在本中心門戶網上進行公布,為不影響員工的切身利益和后續檔案服務事宜,請各企業人力資源部門及時查閱并負責通知需要辦理檔案托管的員工,按照新的規定辦理員工人事檔案托管手續。
以上要求從即日起開始執行。
長沙高新區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