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動我區創新創業帶動就業工作,持續推進創業孵化基地建設,按照《長沙市市級創業孵化基地扶持獎補辦法》(長人社發〔2023〕33號)、《關于開展2024年度市級創業孵化基地復評和申報工作的通知》(長人社發〔2024〕17號)要求,擬于近期組織開展2024年度湘江新區轄區內各孵化基地關于市級創業孵化基地復評和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市級創業孵化基地復評申報條件
長沙市人社局2023年認定的市級創業孵化基地,符合《長沙市市級創業孵化基地扶持獎補辦法》(長人社發〔2023〕33號)規定的基本條件。
二、2024年度市級創業孵化基地申報條件
(一)設立在湘江新區轄區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基地運營時間1年以上;
(二)基地實際使用面積1500㎡以上;
(三)在孵創業實體入孵前注冊登記時間在5年以內,數量20個以上(含創業企業:企業、個體工商戶、民非辦企業、創業團隊或創業項目等);
(四)提供5項以上孵化服務,有為創業者提供服務的會議室、洽談室、產品展示廳等公共服務空間。
三、申報材料
符合基本條件的申請單位,于2023年9月6日前,向湘江新區民政和社會保障局(退役軍人事務局)發起認定申請,并按要求提供以下紙質資料:
(一)申報單位申請材料。內容包括單位簡要情況、推進創業帶動就業工作中的主要做法、工作成績和亮點、創業實體經營及退出等情況(2000字以內)。
(二)基地建設單位及運營單位的營業執照、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證書、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其主管部門頒發的相關許可證書;
(三)《長沙市2024年度市級創業孵化基地申請表》(一式兩份)。
(四)《創業孵化基地入駐實體名冊》。
(五)《市級創業孵化基地考評細則》對應考評指標的佐證材料
符合條件的申報單位須按要求填報有關材料,并確保其真實性。申報材料應有封面、目錄和頁碼,按照順序排版打印,用A4紙張左側裝訂。
四、申報程序
(一)自主申請
2024年8月22日-9月6日期間符合基本條件的申請單位,可自主向湘江新區民政和社會保障局(退役軍人事務局)發起復評和認定申請,市級創業孵化基地復評單位在9月6日之前將紙質材料提交至長沙岳麓區區政府7棟414室,并在省人社一體化平臺完成線上數據的填報(包括孵化基地實體數量、在孵實體吸納就業人數、提供服務次數等)。2024年度市級創業孵化基地新申請單位提交申報紙質材料后,還須向申請省平臺登錄賬號,并于2024年9月15日前,在省平臺中提交2024年度市級創業孵化基地認定申請,完善相關資料和信息。
(二)材料審核
2024年9月6日-9月15日湘江新區民政和社會保障局(退役軍人事務局)對轄區內孵化基地申報紙質材料進行線下初審,核對資料的準確性和真實性。根據《長沙市創業指導中心 關于做好2024年創業孵化基地服務工作的通知》要求,登錄湖南省人社業務一體化經辦系統,針對基地在孵化基地實體數量、在孵實體吸納就業人數、提供服務次數進行線上審核。
(三)實地勘察
根據線上線下審核整理出的基地情況匯總表,對基地進行實地走訪,通過前期規劃,制定科學的勘察路線,進行現場勘察。主要對基地運營情況、實際面積、入駐企業、服務情況等方面進行原件核實、拍照留痕,并現場填寫《湘江新區2024年度市級孵化基地申報考察表》(附件4)。
(四)確認推薦
根據申報審核、考察情況,確定擬推薦2024年市級創業孵化基地復評及申報名單,提請湘江新區民政和社會保障局(退役軍人事務局)領導小組研究。
(五)上網公示
對擬推薦的孵化基地,在湘江新區就業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無異議, 由湘江新區民政和社會保障局(退役軍人事務局)審核推薦。
聯系人:秦敏 聯系電話:0731-88999074
地址:湖南湘江新區第二集中辦公點(岳麓區政府)7棟414室
附件:
1、長沙市2023年度市級創業孵化基地申請表
2、創業孵化基地入駐實體名冊
3、市級創業孵化基地考評細則
4、湘江新區2023年度市級孵化基地申報考察表
湖南湘江新區管理委員會民政和社會保障局(退役軍人事務局)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