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高新管發〔2012〕14號
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
各部門(單位):
《長沙高新區推進被征地農民就業創業三年行動計劃》已經管委會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貫徹執行。
附件:《長沙高新區推進被征地農民就業創業三年行動計劃》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長沙高新區推進被征地農民就業創業三年行動計劃
就業是民生之本,促進就業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頭等大事。為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努力推進被征地農民就業創業,根據《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被征地農民安置工作的意見》(長政辦發〔2009〕16號)、《長沙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長沙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被征地農民就業培訓暫行辦法〉的通知》(長高新管函〔2008〕85號)和《關于印發〈長沙高新區關于進一步做好被征地農民就業工作的意見〉的通知》(長高辦通知〔2009〕66號)等文件精神,結合當前長沙高新區被征地農民就業形勢實際,特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勞動者自主擇業、市場調節就業、政府促進就業”的方針,以創新型科技園區建設為契機,大力實施富有成效的促進被征地農民就業創業政策,拓展就業創業渠道,轉變就業創業觀念,提高就業創業能力。深挖就業機會,千方百計增加就業崗位;積極扶持創業,以創業帶動就業。穩步提高被征地農民收入水平、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數。努力形成政府引導、企業支持、社會幫扶、市場導向的健康良性促就業創業氛圍。
二、目標任務
1、加快創新,建立健全全區促就業創業組織領導體系,完善積極的就業創業政策體系,提升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強化促就業創業措施,形成以組織領導為保障,以政策支持為引導,以高效服務為支撐,以有效措施為抓手的社會各界共同幫扶的共同推進被征地農民就業創業工作新機制。努力實現就業規模持續擴大,就業結構進一步優化,勞動者素質明顯提高,失業風險有效控制的目標。
2、充分發揮我區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對被征地農民就業創業的拉動效應。大力開展宣傳教育引導,轉變被征地農民就業觀念,增強其就業創業積極性;加大職業技能培訓力度,力爭實現有勞動能力、有就業愿望的被征地農民職業技能培訓率達到100%,通過技能培訓,使其至少熟練掌握一門勞動技能;加強就業援助,消除被征地農民“零就業”家庭,幫助就業困難人員實現就業;加強就業引導和就業服務,使通過職業技能培訓并獲得職業資格證書的具備一技之長的被征地農民基本實現就業;加強創業培訓、創業指導、創業扶持和后續服務,培育一批被征地農民創業帶頭人,大力扶持和壯大一批被征地農民和集體經濟組織創業企業,樹立一批創業成功典范,以創業先鋒為引領,掀起全民創業、創業富民的新高潮。通過推進被征地農民就業創業三年行動,確保實現穩定就業、創業帶動就業總人數達到3000人以上,力爭突破4000人。
三、工作步驟
推進被征地農民就業創業三年行動遵循“夯實基礎、點面結合、穩中求進、鞏固提高”的原則,分三個階段穩步實施。
第一階段(2012年5月—2013年4月),基礎起步階段:建立健全高新區促進被征地農民就業創業工作組織領導體系;建立促就業創業目標績效考核機制;健全和完善就業創業政策體系;進一步提升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加強輿論宣傳,轉變就業觀念,提高就業創業積極性;建立促就業創業網格化管理服務機制;確立促進被征地農民就業創業試點社區(村、居);建立園區企業與社區(村、居)“創業手牽手、幫扶一加一”對口幫扶機制,培育創業帶頭人,重點扶持成長性好的第二產業創業項目,打造幾個被征地農民就業創業示范社區(村、居)。
第二階段(2013年5月—2014年4月),全面推進階段:全面總結試點工作經驗,進一步完善、優化促進被征地農民就業創業政策,完善促進被征地農民就業創業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將促進被征地農民就業創業工作在全區范圍內全面推開。
第三階段(2014年5月—2015年4月),鞏固提高階段:結合推進被征地農民就業創業前兩年工作實際,更進一步完善、優化鼓勵、引導和扶持被征地農民就業創業的相關獎勵扶持政策,形成切合實際、操作性強、相對穩定的促就業創業政策體系;全面分析并吸收前兩年促就業創業成功經驗,總結并形成適合我區促進被征地農民就業創業的新模式和新方法,在全區范圍內全面推廣;建立我區促就業創業的長效機制;多方式、廣渠道加大宣傳力度,大力弘揚就業創業優秀事跡和先進典型,讓被征地農民深切感受到實現就業和自主創業能給他們帶來實實在在的經濟效益,并產生良好的社會效益,引導廣大被征地農民積極就業、踴躍創業。
四、工作重點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工作機制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各級政府應把保障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集中解決緊迫性問題,切實辦成一些讓人民群眾看得見、得實惠的好事實事。被征地農民就業創業工作是我區極其重要的民生工作,要形成黨工委、管委會主要領導親自掛帥、各相關職能部門(單位)協調配合、各鎮(街)、各集體經濟組織主抓的促進被征地農民就業創業工作新機制。要以鎮(街)、社區(村、居)、村民小組為依托,建立責任明確、協調合作、共同幫扶的網格式管理服務、支持引導體系。要充分發揮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干部先鋒模范作用,將促就業創業工作融入到“與群眾懇談對話,為群眾排憂解難”、“一推行四公開”和“學雷鋒”活動中,將促就業創業工作作為領導聯點、黨員干部駐村開展群眾工作的一項重要工作,大力宣傳國家、省、市、區積極的就業政策,充分調動被征地農民就業創業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主動聯系園區企業,與所聯點的村(居)建立一對一扶幫機制,積極開展“創業手牽手,幫扶一加一”活動,舉全區之力,共同推進被征地農民就業創業。
(二)完善扶持政策,引導就業創業
切實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頒布實施的積極的就業普惠政策,在按照《長沙高新區關于進一步做好被征地農民就業工作的意見》,全面實施被征地農民崗位補貼、社會保險補貼、職業培訓補貼、職業技能鑒定補貼、創業補貼等政策的同時,研究出臺被征地農民就業獎勵、創業扶持等一系列鼓勵扶持被征地農民就業創業政策。要通過加大政策引導支持力度,鼓勵被征地農民就業創業,鼓勵園區企業吸納被征地農民就業,支持和扶助被征地農民創業,鼓勵社會各界積極幫扶、優質服務被征地農民就業創業。
(三)提升服務體系,支撐就業創業
1、強化各鎮(街)、社區(村、居)“兩保”基層平臺建設。充實“兩保”基層機構工作人員。切實做到“機構、人員、經費、場地、設備、工作”六到位。充分發揮“兩保”基層平臺在促進就業創業方面的基礎作用,依托“兩保”基層平臺,協同集體經濟組織,大力開展被征地農民就業創業宣傳發動工作。采集勞動力資源個人基本信息,建立勞動力資源基本信息動態數據庫。通過基層平臺,向被征地農民定期發布用工崗位信息。組織主辦職業技能培訓,組織開展“送崗位下鄉”、“送教下鄉”和“一幫一”活動。配合人力資源市場,組織主辦大型專場招聘會。開展就業失業登記,為被征地農民申領各項就業創業政策性補貼,對就業困難人員實行重點幫扶,提供就業服務和崗位援助。加強創業服務平臺建設,為創業者提供創業培訓、創業指導、創業扶持和后續服務。
2、完善人力資源市場體系,建立與我區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現代化人力資源市場,并依托人力資源市場主體建設,建立覆蓋全區的公共就業信息網絡體系,在鎮(街)勞動保障站建立人力資源超市,在社區(村、居)勞動保障中心建立人力資源信息網點,在鎮(街)人力資源超市和社區(村、居)人力資源信息網點同步發布人力資源市場崗位信息。將人才網、創業網延伸到鎮(街)、社區(村、居),實現自助上網查詢,為被征地農民就業創業提供便捷的信息化服務。
3、加強中小企業融資平臺建設,吸引各類金融資本支持被征地農民創業。加大促進就業小額擔保貸款對被征地農民創業的支持力度,為被征地農民創業提供良好的融資發展環境。
(四)工作措施
1、加強輿論導向,充分利用各主流媒體,印發宣傳資料,設置宣傳欄,舉辦培訓班,開展集中宣傳活動、就業創業先進典型經驗交流活動,黨員干部聯點駐村開展群眾工作等方式,大力開展被征地農民就業創業宣傳引導工作,讓廣大被征地農民真切體會到黨和政府對他們的關懷,切實了解實現就業和自主創業對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深遠意義,使鼓勵和扶持被征地農民就業創業的各項普惠政策深入人心。通過營造促進就業創業的良好輿論環境和社會氛圍,逐步改變被征地農民就業意愿不濃、就業積極性不高的被動局面,形成全社會共同關心、共同支持被征地農民就業創業的良好局面。
2、落實就業優先戰略,要更加注重選擇有利于擴大就業的經濟社會發展戰略,把擴大就業作為經濟社會發展和經濟結構調整的重要目標,把促進城鄉發展一體化的過程轉變為統籌城鄉就業的過程,使促進就業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
3、強化促就業創業措施。要按照《長沙高新區關于進一步做好被征地農民就業工作的意見》,全面落實各項促就業創業措施,同時各相關部門(單位)、鎮(街)要深入調查研究,加強就業形勢分析和就業創業重點難點問題研究,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在推進被征地農民就業創業工作實際中,不斷創新促進被征地農民就業創業的新思路、新方法,采取一切可行措施來強力推進被征地農民就業創業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相關部門(單位)、鎮(街)要增強全局意識,充分認識被征地農民就業創業工作的重要意義。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推進被征地農民就業創業工作機制,周密安排,協調調度,整體推進工作。要加大工作力度,落實工作責任,各司其職,協同配合,確保推進被征地農民就業創業三年行動計劃各項工作落到實處。